法律问答

2018年11月,我在酒店努力工作。刚工作了六天。他是一家大酒店的装修工,我在那里工作很努力,我的脚被电锯弄伤了。我的脚断了。现在已经快六个月了。我还没有恢复。我不能离开地面。承包商请我工作。这里的承包商只承包劳动力,不承包材料。我受伤后,承包商给了我4万元的医疗费,我自己付了一些。然后酒店没有收任何钱。我想问一下。酒店认为这与他无关。我是承包商。任何雇佣的人都应该有一个承包商来拿钱。现在快六个月了。我还没有把钢钉取出来。我不想得到一些补偿。我想知道酒店是否有任何责任,我是否可以从酒店得到一些补偿。因为承包商已经拿了4万元,他不会再拿了。他让我去的。告诉酒店。

2022-10-20 16:08:5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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