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执行案件,被执行方有案外人提异议,法院一直不立案,也不继续执行怎么办

2019-04-19 10:0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执行异议必须书面异议;
    2、向执行法院提出;
    3、特别注意区分案外人异议和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是权利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自己的权利,这个权利是一个实体权利,可以是所有权、租赁权、抵押权等。执行异议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法院的执行行为认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提出的异议。一句话,提出执行异议的情形应该是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而案外人异议往往执行行为没有错误或不当,但表面上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标的)实际属于案外人,或者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享有一种权利,如果拍卖执行,则损害了案外人的权利。执行异议是要求执行法院撤销或纠正执行行为,案外人异议是要求执行法院中止对执行标的物的执行。
  •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起诉至人民法院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正常情况下,一般刑事案件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
  • 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是:
    1、申请的材料不全面;
    2、超过了2年的受理的实效。除此之外,应当受理。对于第1条,补充好材料即可;对于第2条,需要有证据证明没有超过2年的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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