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从公司辞职以后,听同事讲老板说我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要扣吊我余下的工资,大致有一个半月的工资,过两天去取工资,如果是公司单方面的扣除工资而又不提供损失的材料清单,我是否可以去仲裁他?还有原先在职的时候图纸设计也有一些失误,但是老板也没提扣工资的事情,一辞职就找理由扣工资,请问这属于恶意克扣工资么?我入职5个多月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也没有给缴纳社会保险,因工资表和考勤表在老板娘那里,所以现在我能提供的证据只有同事证明人,如果仲裁会成功么?谢谢。

仲裁
2018-08-02 09:05: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如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失业保险待遇(具体金额要看工作年限和平均工资状况)。
    二、养老保险未缴纳的,可以自已先补交,补交的钱可以向用人单位索取。
    三、单位收取安全风险金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其应退还。
    四、加班加点工资计算方式比较复杂和繁琐,还得看是否是不定时工作制。最好与律师直接联系处理。
    五、工作岗位可做调整,但合同约定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不能下降。
    六、劳动合同没签订是否属实?为何你能提供2012至2013的合同?这份合同应属劳动合同。最后,建议再到社保局查询一下社保缴纳情况,以免仲裁和诉讼中证据不充分对自己不利。
  • 你好!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免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也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用人单位。尚未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但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强制缴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