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3年多了,女方开始以没钱为由不付抚养费之后就没给过。现在3年多了我要怎么解决问题是申请执行还是重新起诉要怎么解决问题是申请执行还是重新起诉?离婚3年多了,女方开始以没钱为由不付抚养费之后就没给过。现在3年多了我要怎么解决问题是申请执行还是重新起诉。

离婚
2019-04-19 11:31: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1、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不给抚养费的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3、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六条 【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1、支付抚养费是基于你与孩子的血缘关系,具有法定强制性,不会因为离婚多年或不让你探望而消灭。所以你应当支付抚养费,女方可以为孩子追讨过去六年及以后直至十八周岁的抚养费用。
    2、具体的抚养费计算以当地经济生活水平而定,无法统一确定。同时亦可以双方协商确定该抚养费的数额。
    3、对于孩子的探视问题,你可以提起诉讼,要求探视,同时在支付抚养费时亦可以与女方就探视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