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女朋友订婚后,他一直住在我家,从来没有走过。订婚前他也住在我家,现在怀孕了。家里真的拿不到彩礼。这个女人的家人想告诉我是否可以成立
-
彩礼可以要求退还
-
您好!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是可以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①
结婚后
离婚,没有发生过
同居事实的;②婚前给付彩礼,离婚后,因支付的彩礼导致生活确实困难的;③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您可以依据此规定进行起诉
-
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会退还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在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但是,对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已共同生活的情形下应否返还彩礼及返还的数额,法官需综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财产使用等实际情况予以酌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