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领结婚证丈夫意外死亡,但是女方与男方的父母私下已协商分配好赔偿金,但是还没拿到赔偿金,如果男方父母私下在财务实把赔偿金拿走,请问这种情况女方该怎么办?

2019-04-19 12:35: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法律“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
    ”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
      
    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
      
    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
      
    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 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是对死者近亲属所造成的整体预期收入减少的一种补偿。原则上由其近亲属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要求分割的,法院不予分割。要求分割的,可以参照继承法的法定继承顺序的规定进行分配。
    但需先扣除已合理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减除专属于被抚养人的抚养费用外,在同一顺序继承中按照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决定分割的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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