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的两本结婚证都丢了,并且年龄也不对身份证,怎么办?

2019-04-19 12:53: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结婚证丢了怎么离婚收藏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如果结婚时间年岁太久,查找不到当时的登记资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出具证明,这种情况,只能诉讼离婚。
    立案时可以提供单位、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的丢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也可以到原办证机关申请补领《夫妻关系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
  •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根据民政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  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供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另外,对于结婚证丢失,有补办需求的人,双方可以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当事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所以,尽管我国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结婚的权利能力,但并非所有公民都可以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只有达到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的人,才享有结婚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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