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天前,他与一家模特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由于公司没有按照承诺安排活动,他于2018年9月9日前往公司终止合同。甲方要求支付30%的违约金,认为不合理。总金额为3800元。合同规定,只有因个人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才会扣除违约赔偿金。在核对数据后,《合同法》第97条规定,违约金与合同不并存,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他想知道如何说他不必支付违约赔偿金

2022-10-22 16:2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是否应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
    2.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均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守约当事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 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公司合同违约关系到公司日常经营,倘若公司内部出现问题导致公司合同违约的,对方当事人要求违约赔偿的,应当回归合同,依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赔偿,一般会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进行赔偿。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赔偿相应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