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由于本人在酒店前台工作无缘无故被辞退,没有提前通知,直接辞退,也没有劳动合同书,是否取得该酒店赔偿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19 13:28: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员工被单位无故辞退,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那么员工可要求单位多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你好,你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3、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4、要求公司支付提成。 但首先,你需要收集以下证据
    1、你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证据(即证明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据);
    2、销售提成部分可通过电话录音方式收集固定证据。 建议聘请专业律师维权。可来电话咨询。
  • 在公司上班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辞退的,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你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需要向劳动者发出书面解除合同通知书,如果没有,视为劳动合同关系没有解除,用人单位仍需向你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工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和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也还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一个月的工资。
    关于社保方面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保障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补缴;因为广州对于社保方面劳动仲裁和法院是不直接处理的,需要劳动保障部门处理,如果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至于社保金的标准,因你的工作地点长期在广州,应该适用广州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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