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工资是在20号和1号发的。我在21日上午去上班,但后来没有去上班。三天后,我自动离职了。然后我向经理索要薪水。他说你不应该付薪水。我打电话给他,给他发短信。他没有回答。我想问问有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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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有工资,不论以何种形式离职,只要劳动者为用人单位付出劳动后,就相应地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不过公司可因自动离职作适度的工资扣减,但这必须建立在合乎程序的规章制度度之下,比如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讨论经大部分职工认可,进行公示,员工入职有进行培训并签名确认等,或者劳动
合同中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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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属于
劳动争议,当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
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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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