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纠纷、情绪崩溃、家庭暴力、,

离婚
2022-10-23 10:43: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纠纷对家暴的认定如下:

    1、对身体的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侵害;对精神的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

    2、对于性生活不和谐的、冷言冷语不沟通的、偶尔争吵不做家务的、分居生活不尽义务的等等,不属于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家庭暴力
  • 家庭暴力主要分为两种:对身体的暴力和对精神的暴力。对身体的暴力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实施的身体侵害;对精神的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精神侵害
  • 遇到家庭暴力想要离婚的,也是先由双方协商离婚,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