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A:公司裁员因协商赔偿不一致,还继续留用,但是公司会在原来的工作岗位加大工作难度甚至调岗,这样我有可能不能胜任工作。那公司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跟我解除劳动合同,我还能拿到赔偿吗问题补充:您好律师:我与公司签订的是无固定期合同。现在公司裁员有我。公司按一倍工资*n年,我要求按二倍赔偿,结果协商赔偿不一致。问公司如果在继续留用我,但是公司会在原来的工作岗位加大工作难度甚至调岗,这样我有可能不能胜任工作。那公司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跟我解除劳动合同,这样我还能拿到赔偿吗?是几倍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19 14:30: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协商解除。《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劳动者单方解除。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劳动法》规定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及及时办理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在试用期内的;
    第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第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中对“不能胜任工作”表述为:“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 如果不构成伤残等级的,是没有用人单位照顾的权利的,新的工作岗位与原岗位相当或者优于原岗位的,不能胜任是伪命题,应当接受新岗位工作;如果劳动条件低于原岗位的,可以拒绝,要求重新安排。
    构成伤残等级的,不能胜任新岗位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另行安排。
    但是否胜任新岗位,不是工伤职工口说,应当按致残程度结合岗位情况,进行客观综合评价。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同时,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提醒:实践中,用人单位应注意,单单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还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还需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应注意保存好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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