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公司破产法人和家人的私有财产会有影响吗?会被冻结吗?

其它
2019-04-19 14:30: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破产,是不会没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私人财产用来还债的。按法律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破产清算对法人的影响是这样的:我认为,如果对方公司是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象你所述打款有是时为公司账有是为个人账)可以要求股东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另个如为二人以上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股东滥用股东权,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失的,可以要求股承担一定的责任。还有看股东是否存在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的问题,这些都是股东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的责任。
    这也是修改后公司法对公司债权人的保护措施和制度。作为企业本身来说,如果真的通过破产,债务人申请时应当提交企业资产负债表、债权清册和债务清册及其他财务手续。不过,我认为,企业破产,对作为象你这样的一般债权人来说,损失应该很大。
    建议携带有关资料当面咨询或电话咨询。在企业破产之前,得到相应的清偿。

  • 一、资不抵债时公司的还债范围是破产债权:
    (一)破产债权的概念 破产债权,是债权人对破产企业所享有的,只有通过破产还债程序才可以受偿的债权。
    (二)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 1 、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 2 、必须是不享有俦受偿权的债权; 3 、必须是根据破产程序行使的债权。
    五、破产财产
    (一)破产财产的构成条件 1 、必须是破产企业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 2 、必须是破产程序终结前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 3 、必须是依照破产程序可以强制清偿债务的财产。
    (二)破产财产的范围 1 、宣告破产时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 、破产企业在被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 、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4 、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数额的部分。
    二、股东的私人财产一般情况下是不作为公司破产债务返还的。
  • 可以。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管的任职条件有规定: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那么,看看当事股东符不符合上述条件。如果符合,就不可以。不符合就可以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PS:::被列入老赖名单的人也不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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