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是XX的,我是XX的,我们2013年在XX领的结婚证,2017年他在浙江犯罪判5年,目前在杭州服役,现在我想和他离婚,我该怎样办理离婚手续。在哪里起诉离婚,多长时间能够办下来

离婚
2019-04-19 16:02: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持离婚协议、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是起诉离婚的,则需要经过法院审理,法院判决离婚的,双方持判决书,以及上述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对于孩子的抚养问题,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 起诉离婚流程:直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予以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一般法院审理时应经过诉前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向法院起诉分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审理期限建议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在审理期间,如果证据复杂、众多,可以单独进行质证。另如财产评估、鉴定等不计算审限内,如当事人双方就财产问题争执大,可就离婚问题先行裁判,财产分割另行审理。
    如果被告方经传唤未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可公告送达审理、判决(开庭公告为60日+15日答辩期+30日举证期,判决公告为60日+15日上诉期,不计审限内)。
    如果判决不准离婚,原告方在半年内不得再提起离婚诉讼。(特殊情况除外,如虐待、重伤害等)。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哺乳期间不得起诉离婚(流产也不可以)。
  • 你好,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六)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七)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