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建筑工地上的架子工,在本月11日下午16:30上班时,因其他班组的工人操作不当导致钢管倒下,砸在我的右手上受伤,到医院检查确诊为右手食指近端第一关节骨折,住院治疗后于近日要出院,请问像我们这种既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申请工伤索赔是否可行?如不行可通过什么途径维权、索赔?

2019-04-19 16:21: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工地工人受伤申报工伤保险的流程:
    1、项目社保经办人备齐规定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
    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办理参保手续即可。
    3、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银行缴费。
  • 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伤者要向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不申报,个人可以在一年内直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报,需提交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医院病历、医生诊断证明书等。工伤认定以后,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支付工伤待遇。
  • 工伤处理:
    1.申请工伤认定:参保地(未参保: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支付。
    4.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个人工伤申请流程有哪些?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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