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前夫离婚的时候没有分割房产??我们违约了开发商已经起诉我们把房子收回去了说扣除违约金还剩余房款要我和前夫共同去才退??但是我前夫不去??我现在是先起诉我前夫分割房产还是可以直接起诉开发商退我们扣除剩余房款呢??谢谢

离婚
2019-04-19 16:39: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开发商违约,法院必须先要审查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违约金条款是否有效,然后再作出相应判决,最后法院以该判决书作为执行的依据。
    因此,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而开发商拒绝支付违约金的,那么购房者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违约金。
    如果法院支持了购房者的主张,那么开发商就必须支付违约金。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 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了在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的三种情形,即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