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餐厅工作了两三个月,老板突然要关门并通知我不上班,老板应不应该负赔偿金给我呢?老板和我们员工没有签合同,每个月的工资都是15号打到我的建行卡里的

2019-04-19 16:49: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与用工单位没签定劳动合同,出现工伤事故,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解除该员工在公司内部各种权限,通知各部门财务、行政、人事做好相应后续工作;
    2、联系员工个人,通过邮件,以及书面告知书,要求回公司做完交接办理离职手续,快递到本人手中,保留快递凭证;告知书中明确交接期限,到期未复,可以通过仲裁行政诉讼达到公司索赔目的。
    3、告知相关客户,通过业务部门进行业务负责人变更通知,建立新的联系。销售带走客户,公司能够做的就是尽公司所能向客户展现该销售能够提供的服务完全是在公司平台上取得的,并且公司仍旧愿意与客户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
  • 老板把公司卖掉,是投资人变更,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新的投资人应当承继前投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 合同法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不代表合同不存在,口头约定也视为合同,未签订合同付的加盟费可以要求退款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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