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价格为1500张,因为下订单时未检查150张。当时,付款已支付,但货物尚未交付。第二天早上,发现一个错误,卖方立即打电话更改订单。卖方同意。订单变更后,货款增加了66000元。几天后,卖家退还了1.6万元。剩下的5万人被拒绝返回,老板也没有接电话。偶尔,当我接电话时,我的声音听不到,如何处理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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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合同执行
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如果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调整,则按标的物交付时的价格计价。出卖人逾期交付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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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