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工作了半个多月后,我突然收到执行董事的口头通知,说公司想解雇我,因为我节省了资源和费用,然后要求我离开一个月,但没有发出书面通知或提供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额外2倍的赔偿吗?我可以要求公司在辞职当天结算工资和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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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
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赔偿金: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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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争议、纠纷的重要
证据。无论什么原因,不签订劳动合同都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
立法目的,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作为用人单位,如果遇到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法律也给予了用人单位相应的权利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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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