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用汽车抵押给别人借了4万元,一个月的利息是3000元。我连续给了9个月。现在利息还没有上升。我只能还本金吗?

2022-10-25 21:0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借人往往为了高额利息,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之后再进行出借的,本质上变成了高利贷。所以如果借款人能够证实或者出借人认可利息已经预先扣除的,那么本金也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
  • 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偿还顺序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进行清偿。理由如下:首先,根据《合同法》第205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
  • 《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贷解释》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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