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在一家快递公司工作。由于老板总是拖欠工资,他最终选择辞职。他的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他于2018年12月27日左右辞职,然后于2019年1月27日左右离职。截至2019年5月1日,工资尚未结算。他一再要求得到结果。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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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
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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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
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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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