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小孩被电动车撞了,车主只出医药费一半,他说没钱,一直拖了半个月,我该怎么处理

2019-04-19 20:13: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一、这是交通事故,首先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双方的责任比例,然后按照比例,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二、关于事故责任怎么判定,交警部门有标准,如果你们不服认定,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第
    三、关于赔偿费用,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补助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补助费,精神损失费。
  • 根据我国相关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他费用需要根据工伤的伤残等级来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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