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工作时,公司已经治好了我左手拇指的粉红色骨折。然而,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我不能努力工作。当然,我不能工作。公司不给我生活费。所有材料都在公司手中,我不愿意做工伤鉴定。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
员工应如何做:可以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金额,向用人单位申请
工伤赔偿,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
劳动仲裁解决
-
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如果单位不做工伤鉴定,劳动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
在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就医,并要求用人单位于30日内进行工伤申请认,用人单位不申请的,1年内自行向劳保部门申请认定。对于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者
行政诉讼。
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