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私盖公章开工资证明,用于调社保基数,但工资证明在工资标准范围内,承担啥法律责任。

2019-04-19 23:31: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非法用工单位 伤亡人员 一次性赔偿办法
    第一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授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的伤残、死亡童工。
    前款所列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 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德州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日前确定,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50元,最高为10749元。  2013年德州社保缴费基数确定,月最低缴费基数2150元  3月26日从德州市社保中心获悉,我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日前确定,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150元,最高为10749元。
    申报核定工作将于4月1日开始。  社保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缴费额的多少,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高低,缴费基数越高,社会保险待遇就越高。
    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2013年我市按照2012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最低缴费基数为2150元,最高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0749元。
    为维护普通职工的合法权益,对欠缴社会保险费1年以上的企业,在岗职工按60%申报缴费基数的,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不得按300%申报,最多按100%确定其缴费基数。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2013年的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经本人申请,可仍按照上年度的最低缴费基数1910元的标准执行。
      据悉,社保缴费基数按自然年度进行申报,自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为一个缴费年度。为提升办理效率,社保部门开通了网络申报渠道,在职职工25人及以上的企业一律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无需申报,在缴纳2012年社保费时由社保征缴系统自动生成缴费计划。  4月1日至4月30日,所有在市直参保缴费的单位,只要生产经营正常,能够按时发放职工工资的,都应按照申报核定社保缴费基数工作日程安排申报相关材料。
    5月1日至5月13日,市社保中心将对未按规定正常申报或申报不合格的单位下达《社会保险稽核意见书》,被稽核单位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申报和整改。5月14日至5月20日,对没有按照规定整改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将直接确定缴费基数。
  • 1,城镇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原则上,是根据本人月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月均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本人月均工资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
      2,个体缴费的,因为本人没有工资,无法核定月均工资收入,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从社会平均工资的60%到社会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不同的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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