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意外伤害,有意外保险,现在住院一个月了植物人,想做伤残鉴定可以吗,去那里做?

2019-04-20 02:40: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烧伤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二)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三)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险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
      
    (五)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失踪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辐射。
  • 工伤保险是由单位缴费,国家强制性给劳动者购买,个人不缴费。而团体意外险也是单位购买,是员工因公发生意外时,根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保障情况来确定理赔金额。如果属于工伤,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事故鉴定,获得赔偿。
    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中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了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而其他情况(伤残待遇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级别和赔偿项目的会有所不同。不同地区的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也会所有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作用相似,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它是一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产品,是由商业保险公司进行管理的。如果员工发生工伤意外之后,一旦投保了商业意外保险,可以在意外险赔付之后,工伤保险也可以再次赔付。

    综上所述,企业给员工投保了工伤意外险,如果员工一旦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受伤,如果属于工伤,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事故鉴定,获得赔偿。其中,工伤意外险的赔偿标准中死亡赔偿标准包括了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只要有工伤认定的,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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