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肺癌不幸去世了,从2015年6月15日开始买的意外保险,到2017年6月14日结束,我爸又买从2017年6月22日到2020年6月21日的意外险,2015年6月15日到2017年6月14日,那时没有疾病保险,从2017年6月22才开始有那疾病保险报销,那疾病保险单里写这等待期是九十天,我爸是2017年8月19号去医院检查发现肺癌的,2018年1月25号才去世的,我去报保险,他们非要说我这是在等待期,不给报险,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谢谢

保险赔偿
2019-04-20 04:1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意外保险即人身意外保险,又称为意外或伤害保险,是指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费,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造成死亡或残废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数量保险金的保险。
  • 意外险出险报销材料:
    1.事故类
    当事故发生,一般涉及到的证明有意外事故证明,被保险人伤残证明,死亡或销户证明等。
    无论是新闻上还是现实中,意外事故的原因有很多种,意外事故证明由相关监督机构出具,例如发生交通意外,一般是交警来出具认定书,火灾则由消防部门出具,其他意外的发生也有对应的机构可以出具相关证明。
    死亡证明是由医院开具的,当然这是正常情况下,要是遇到其他情况,比如不是在医院死亡,或者死因不确定要相关部门出报告,遇到那种失踪到一定时间,长时间无法联系的,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伤残证明就相对简单,由法医部门出具,其他部门没有此资格。
    要销户证明的话,在当地派出所即可办理。

    2.医疗类
    医疗相关的证明都可以在医院获得,但是这需要平时注意收集,一般需要专科医生的诊断证明,手术证明,检查报告以及其他费用清单收集等。
    了解了事故类和医疗类需要材料的途径,接下来收集并保存好这些材料,尽快完成索赔。
    不少保民买保险时很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理赔,那意外险的理赔有哪些可循的程序呢,手续会很复杂吗?下面来分析分析!
    首先,当意外已经发生后,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无论是打客服电话还是其他方式,一定要及时报案,按照客服的提示准备好需要的文件,资料准备得越齐全,保险公司的速度越快,一般最好是在三日内报案,给保险公司足够的时间搜集证据
    如果需要接受治疗,要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就诊,才能根据诊断,处方,收据以及本人相关证明等活动赔偿。
    若一切已准备齐全,一般保险公司在3-7天内会给通知,注意关注,等通过后,带着身份证即可前往保险公司领取约定的保险金。
  • 有时效限制的。保险索赔时效,是一种消灭时效,指的是被保险人、受益人得知保险事故发生后,其索赔权经过一定时间没有行使便依法消灭。本条规定,人寿保险的索赔时效期间为五年,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其索赔时效期间为二年。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受益人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因时效届满而导致索赔权依法消灭。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参加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后是否还应当参加工伤保险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按照劳动法第72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不能代替工伤保险。企业在参加工伤保险的同时,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用人单位的投保行为纯粹属于给职工的额外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保险的功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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