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承包土地,在早几年转包给别人了,别人在上面盖了几间房子,当时每亩地都给了我一定的承包费用,盖房后他又转给别人了,转给别人后,别人不给我承包费用了,要地也不给,这样的土地能不能给我土地确权证?

2019-04-20 04:27: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土地承包人转移户籍到城市的,转为非农业户籍,当事人需要将承包土地交回发包的村委会,不能继续经营。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土地承包、转包的相应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违约责任。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 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也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
  • 房屋买卖确权流程:
    1、买方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发票、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到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测绘图;
      
    2、带着
    (1)项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带着
    (1)项
    (2)项材料到税务部门缴纳契税,出具契税单;
      
    4、带着带着
    (1)项
    (2)项
    (3)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受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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