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帮朋友担保民间借贷20万元,现在已经庭外调解,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下来,担保人名下没有资产、无力偿还,担保人会不会被强制拘留?

2019-04-20 07:31: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担保条款没有写明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则应按照连带保证处理。此时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你可以选择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来承担还款责任,即你有权直接起诉担保人。但是,如果是一般保证,你必须先起诉债务人,当债务人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才能要求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以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按手印。你们约定的利息不应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四倍,超过四倍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 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担保人要和债务人承担相同的还款责任。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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