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在奶茶店上班,老板强制性的加班,但没有加班费,可以投诉吗?

讨薪
2022-10-28 11:5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罚款。另外强迫加班的还需要另外支付加班费,不给加班费的,也可以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强制加班,如果公司不给劳动者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公司向劳动者加付一定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工厂天天加班,员工是可以去投诉的。员工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工厂改正,并可以对工厂处以一定的罚款。另外加班的工资,可由劳动者与工厂协商后,要求其依法给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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