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小车蔽让车占道行驶,而导致同方向的电瓶车撞了,被撞的是对母女,女儿没事有点惊吓,母亲擦让膝盖,要求缝了两针,开了一个星期休息单,现在处理事故,母女医疗费八百多,休息单开一个星期却写13天,误工证明开不出来,对方要求医药费,精神损失营养费,误工费4000合理吗,小车主要责任,电瓶车次要责任,电瓶车按多少比例算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4-20 07:38: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要哪些证明  伤者交通事故发生日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包括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医疗机构开具的休假证明,劳动合同,个税完税证明(如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以及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误工费报销都需要什么材料  保险公司要的误工费材料也只是由医院开的假条,由单位出具的月收入证明,写有实际误工天数及扣发工资金额的原件,超纳税起征点的要到地税局开完税证明,还有就是要提供受伤前三个月及受伤期间的工资条。  
    三、出车祸后误工费由谁出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具体应赔偿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 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要结合下列具体情况来分析,无过错一方在适用婚姻法相关规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1、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婚姻法规定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2、符合婚姻法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在车主与驾驶员不是同一人的交通事故中,事故责任由驾驶人承担,车主不承担事故责任。
    但是车主有可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参与赔偿受害人)。另外,车主有可能是单位、雇主、个人,如果是单位或者雇主,那么绝大多数情况下是需要承担连责任的。如果是一般个人,那么是否需要负连带责任,的这个就需要看在本起事故中车主是否具有过错,比如把车借给或者让给一个不具有驾驶资格的人、或者把车借给明知醉酒或者其他因素不能驾驶车辆的人、或者明知自己的车辆存在故障不能驾驶还借给他人驾驶的等情形,有过错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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