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买卖时,卖方委托子女全权处理卖房相关事宜,在没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被代理人死亡,代理人还能继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吗

2019-04-20 07:41: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 一、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书的,委托人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2、委托书若干份;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书所涉及的房产权属证明原件或复印件,购房的提交认购书、定金合同或拟购二手房产证复印件等能反映房产详细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5、监护人代理被监护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书公证书的,需提交享有监护权的证明材料。
    6、申请办理以按揭贷款、抵押贷款、出售房产等处分房产为内容的委托书公证书,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需同时作为委托人,并补充提交结婚证。

    7、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

    8、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办理其他类型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4、委托书若干份;

    5、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

    6、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作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书公证书,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与委托书相关的证明材料;

    5、委托书若干份;

    6、请将草拟好的委托书存入U盘,以便公证员认为需要时,作必要修改;

    7、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先办继承。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并按公证内容分遗产;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继承遗产。
    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关于法定继承的份额,可由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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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准备好资料之后,你还需要弄清楚房产过户的流程,否则也会导致交易失败的,具体流程如下:
    1、 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房地产转移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管理部分对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不具备条件的房产则禁止上市交易;
    3、 审核通过后,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成交价格、交付时间、房屋坐落位置等内容达成一致后,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4、 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并缴纳相关税费;
    5、 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可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6、 最后,买方付清房款,卖方结清物业、水、电等费用,交易结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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