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办营业执照

2022-10-28 13:4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营业执照需要到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核准名称,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经营场所、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等相关资料,通过后,领取通知书,在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内领取执业执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以下资料:登记申请书;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组织章程;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 营业执照的办理方式:首先,当事人应当依法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然后,向当地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登记申请。最后,经登记机关依法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由申请人或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经营者的身份证明;
    (三)经营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
    受理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后,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作出核准登记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核准登记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驳回申请的,应当发给《个体工商户名称驳回通知书》,并当场向申请人说明驳回的理由。

    受委托办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依法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在5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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