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罗律师请问下我借朋友2万块钱说给我每个月五分的利息,说你要了随时拿回去现在给了我一个月的利息我想要回来了他说现在遇到点困难说也是放到其他地方投资钱还没拿回来。这属于诈骗吗

诈骗
2022-10-28 15:1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当事人双方仅为单纯的自愿借贷关系,是不可以告其诈骗的。但如果朋友是实施了欺诈行为借钱的,或者在借钱时有着非法占有目的,涉嫌诈骗罪,可以报警处理。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如果确实借给过钱,要求偿还借款及利息是合法的,不涉及诈骗。但是只能按借条本身规定的金额进行起诉,而不能双倍起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如果双方只是单纯的自愿借贷关系,是不可以告朋友诈骗的。但如果朋友是实施了欺诈行为借钱的,或者在借钱时有着非法占有目的,涉嫌诈骗罪,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