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上海离职已经好几年了,公积金能取吗?

社会保险
2022-10-28 16: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情况下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出来: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离休退休的;出境定居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全额提取公积金时,应当注销公积金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离职能马上取公积金,部分地区对离职公积金的提取具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2年内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离职后提取公积金需要职工携带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等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离职以后公积金是否能取,关键看是否满足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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