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的法律风险是指最易引发纠纷的三类质量缺陷即部品质量、装修质量以及室内空气质量。因为这些风险会引发人的身心健康问题,导致
违约责任和
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