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酒驾已经交过处罚,但是十五天内没有参加学习会怎样

行政处罚
2022-10-28 18: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扣3-6个月的驾照,参加学习班,罚款500-2000,并且拘留不超过15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若酒驾处罚单已经超过15天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可能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若酒驾处罚单已经超过15天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可能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酒驾后,驾驶人若想拿回驾驶证,需要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签发地,参加为期一周的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在20日内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驾驶证,如果驾驶人出现考试不合格的行为,则应继续参加学习考试,直到合格为止。
    法律依据:酒驾后,驾驶人若想拿回驾驶证,需要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签发地,参加为期一周的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在20日内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驾驶证,如果驾驶人出现考试不合格的行为,则应继续参加学习考试,直到合格为止。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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