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离婚,没有对方的详细信息可以吗

起诉离婚
2022-10-28 18: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被告的联系方式是可以起诉离婚的,只不过有被告的联系方式,诉讼流程会更顺畅。起诉离婚时,起诉状中应该有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并不是一定要有联系方式。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离婚所需的证据材料。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立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依法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诉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开庭审理,并作出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当事人没有证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如果对方拒不同意离婚,那么在第一次起诉时法院很可能认定双方感情尚未破裂,从而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可再次起诉,如果这次有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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