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是这样的,一位顾客来我店里买东西我给算错账了多收了人家十元钱,这位顾客走了之后发现不对回来要那十元钱,然后出门在我店门外大概五米的地方摔倒了,我要付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28 18:4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是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超市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银行、商场、游乐场经营者有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其没有消除甚至放任危险因素的存在而给他人造成损害法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商家少算钱顾客承担责任,否则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顾客会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根据法律规定,利益所有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不当得利者有义务返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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