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娃娃在学校遭受网络QQ诈骗,感觉派除所想不了了知,被骗4千五百块

网络诈骗
2022-10-28 18: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常见的网络诈骗的几种情形有:
    1、网上招聘诈骗。
    2、冒充银行人员以受害人信用卡透支消费、欠费为名实施诈骗。
    3、冒充学校老师拨打受害人电话,谎称退还学杂费,诱使受害人到银行自动柜员机操作,然后将受害人账户内资金转走。

    4、收取订金骗钱法。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 对于受他人欺诈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的行为人是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撤销的。《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