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是民办教师退休前几天去世了一有什么待遇

2022-10-28 19:0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休职工死亡后的待遇有:
    1、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其遗属可以继承其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
    3、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教师如果是离退休人员,因公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的基本工资。法律依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
  • 退休教师的死亡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标准:如果该教师病故的,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如果遭遇人身损害而死亡的,则丧葬费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来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一
    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按现行渠道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