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袁律师,我弟弟之前读书的时候因为朋友的弟弟被人打了,被叫去一起打人,不过他没动手,有监控可以看。我弟朋友当时判入狱一年不赔偿。 现在5年后要翻案,朋友的弟弟指认又说我弟弟打了人,但是被打的人说我弟弟没有打他。他前天下午4点在老家派出所协助调查。今天下午4点就48小时了,现在还未释放。 请问没打人又被朋友弟弟指认说打的情况我们该如何处理呢?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0-28 19:46: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了的处理:可以报警,如果构成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是轻微伤或以下伤害程度的,可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对于打人怎么处理要看打人者给他人造成的伤害程度来定。如果情节较轻的,一般可以调解或和解处理;如果造成轻微伤的,一般可对行为人处拘留或罚款;如果造成轻伤的,一般会被判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当事人被打,对方不承认打人,且没有证人的,当事人可以报警处理,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伤情鉴定、调取监控等方式获取证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