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结婚证,属于同居关系,女方不想过了,可以退还彩礼吗?

彩礼
2022-10-28 20: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需要退还彩礼。因为男方给付彩礼就是为了结婚,没有达到结婚的目的当然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双方就算办理了结婚登记,如果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有领结婚证,只要男方索要彩礼,女方就一定需要退彩礼,但是如果双方已经共同生活,并且部分彩礼用于共同生活,那已经使用的部分不用返还。如果彩礼是用在自己身上就需要全额返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给付彩礼之后,双方没有领结婚证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如果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那男方在离婚后也可以请求返还彩礼。或者男方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后请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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