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下 就是孩子还没满18岁,还在上学,但父母已经离异了,请问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2-10-28 21: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已经年满18岁,一般情况下父母是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除非该子女还在读书,或者确实无法独立生活,那么父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离婚时孩子已经18岁的情况下,一般不要继续给抚养费。但若子女虽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但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或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除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离婚时孩子已经18岁一般不要给抚养费。但若子女虽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但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或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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