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安置房小区车位,物业出租合法吗

业主维权
2022-10-28 22: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你们之间合同约定的
  • 物业对小区公共停车位出租不合理。除产权车位外,物业租售小区公摊车位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公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人防车位的产权不属于物业,物业只能租赁不能销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第三百四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 物业对小区公共停车位出租不合理。根据法律规定,位于业主共有道路两侧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将其进行出租并收取停车费。物业需要征得相关业主以及业主大会的同意才能利用公共停车位进行经营活动,同时其所得费用应当用于维护车位等相关设施,且物业应当对该费用进行公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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