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发生口角我方共三人均被骂先动手 但对方有十人直接开始殴打我方??我方三人两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对方无一人受伤??请问如果去警察局我们被打一方档案是否会留下案底??对方十人的最高判什么刑罚

刑事辩护
2019-04-20 08:55: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轻伤涉嫌伤害罪。要根据具体情节,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对于聚众殴打他人的要根据具体情节从衙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
    1、轻伤和轻微伤同源于人身权受到伤害,虽只有一字之别,但二者因伤害的程度不同,变成了后果及性质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轻伤对受害者伤害的程度及造成的后果比轻微伤重。
    轻伤主要受《刑法》及《刑事诉讼法》调整,而轻微伤主要受《民法》及《民事诉讼法》调整。
    2、因为调整二者的法律不同,所以轻微伤只涉及民事损害赔偿,而轻伤的解决范围较复杂,允许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同时要求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3、轻伤必须经法医部门鉴定后才能认定,轻微伤不一定要经法医部门鉴定,凭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即可认定。有时法医鉴定上写轻微伤偏重或轻伤偏重。其实轻微伤偏重实质上还是轻微伤,轻伤偏重实质还是轻伤。
    二者虽然多了偏重两字,但性质上根本上没有改变,轻伤偏重在量刑时可适当考虑。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被人打致受伤,是需要鉴定看是否属于轻伤还是重伤,在来细节划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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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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