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南京事业单位,老公在上海,单位不给批探亲假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29 09:2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不批探亲假不合法,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除外。探望配偶的假期一般为一年一次,30天;未婚探望父母的假期为一年一次,20天;已婚探望父母的假期为四年一次,20天。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公布的通知》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国务院关于公布的通知》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 公司拒绝休探亲假不合法。探亲假是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一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具体休假方式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而定。公司拒绝休探亲假违反劳动法关于劳动者休假权利的规定,是对劳动者休假权的侵犯。
    法律依据:《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 单位拒绝休探亲假违法,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探亲假是指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每年享有的与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待遇。
    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