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女方提出了离婚,彩礼钱能要回来吗

彩礼
2022-10-29 09:3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女方提出离婚,如属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情形之一的,彩礼应当全部退还,如部分彩礼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则可以只退还部分彩礼。如不属于以上情况的,则是可以不退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应该退彩礼钱。但是如果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女方需要退还彩礼。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有以下情形,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彩礼钱是可以要回来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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