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尽赡养义务是能分抚恤金的。但不是一定能分得。例如,对于军人的抚恤金一次性,应当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
抚养人)、配偶、子女等人。若当事人发生纠纷的,由法院根据分配对象与死者的亲密程度、对死者所尽抚养或赡养义务、生活能力等方面综合予以确认。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五条
一次性抚恤金发给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发给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