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患有精神病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方由其监护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出庭。人民法院审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
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