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跟一个女的在一起两年多才知道她是没离婚的,现在她已经跟她老公打工去了,在这期间我花了几万块钱,包括买礼物,这个钱能要回来吗

婚外情
2022-10-29 10:04: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男方给女方的钱一般不可以要回,若是当事人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会依法不予支持;但是如果是给付给女方的彩礼,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如果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买车和支付四十万块钱分手费,配偶可以追回。如果是使用婚前财产,则配偶无权要回。夫或妻如果不是因日常生活需要,想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重大处分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一方给小三现金,没有字据的,如果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的,另一方可以要回来。因为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与他人的行为侵犯了配偶的权利,配偶可以主张该行为无效。
    如果是用个人财产赠与给小三的,则无法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